生产企业委托加工出口业务的退税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核心原则退税主体是委托方:委托加工出口的货物,其出口退税的申请和享受主体是委托方(即拥有该货物所有权并最终出口的生产企业),受托方(加工企业)仅就其提供的加工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发票的进项税额由委托方用于抵扣或参与退税计算,但受托方本身不就该出口货物申请退税,“视同自产”原则:在满足特定条...
核心原则退税主体是委托方:委托加工出口的货物,其出口退税的申请和享受主体是委托方(即拥有该货物所有权并最终出口的生产企业),受托方(加工企业)仅就其提供的加工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发票的进项税额由委托方用于抵扣或参与退税计算,但受托方本身不就该出口货物申请退税,“视同自产”原则:在满足特定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