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功能

  1. 弥补亏损规则:企业可用当年盈利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最长不超过法定年限)。
  2. 政策依据
    • 一般企业:亏损结转年限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18条)。
    • 特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10年(财税〔2025〕76号)。
    • 2025年新规:企业当年可弥补亏损额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025年第6号公告)。

表格结构(A106000表)

行次划分

行次 说明
1 第一年 填报最早亏损年度(如2025年)
2-6 第二至第六年 按时间顺序填报后续亏损年度
7-10 第七至第十年(如适用) 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需填写
11 合计 自动计算各列汇总值

列次填报说明

列次 名称 填报规则
1 亏损年度 填写具体年份(如“2025”)
2 纳税调整后所得 填报主表(A100000)第19行金额(亏损填负数)
3 合并、分立转入亏损 企业合并/分立转入的可弥补亏损额(无则填0)
4 弥补亏损企业类型 按类型代码填写:
- 1:普通企业(5年)
- 2: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10年)
5 当年亏损额 第2列+第3列(若为负数)
6 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 填报以前年度已用盈利弥补的金额(需逐年追溯)
7 本年度弥补金额 关键列!用2025年盈利弥补该年度亏损的金额(≤第5列-第6列)
8 结转以后年度弥补额 剩余未弥补亏损额 = 第5列 - 第6列 - 第7列

填报步骤(示例)

案例背景

  • 企业类型:高新技术企业(10年结转)
  • 亏损情况
    • 2025年:亏损100万
    • 2025年:亏损50万
    • 2025年:盈利30万(已补2025年亏损)
    • 2025年:盈利80万(需弥补剩余亏损)

A106000表填报

行次 亏损年度 纳税调整后所得(2) 当年亏损额(5) 以前年度已弥补额(6) 本年度弥补额(7) 结转以后年度(8)
1 2025 -100 -100 30(2025年弥补) 70(2025年弥补) 0
2 2025 -50 -50 0 10(2025年弥补) 40
11 合计 80 40

说明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 2025年盈利80万元,优先弥补最早年度(2025年)剩余亏损70万(100-30),再弥补2025年亏损10万。
  2. 2025年剩余40万亏损结转至以后年度。

关键政策与注意事项

  1. 弥补顺序

    • 必须先弥补最早年度亏损(先进先出原则)。
    • 不得跳年度弥补(如2025年亏损未补完,不得先补2025年)。
  2. 2025年新政策影响

    • 当年可弥补亏损额 = 主表(A100000)第20行“所得减免”前的金额。
    • 该金额可直接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无需先抵减免税项目所得)。
  3. 特殊情形处理

    • 企业重组: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需单独填报(第3列)。
    • 政策性搬迁:搬迁期间亏损不得弥补(需单独计算)。
  4. 常见错误

    • ❌ 混淆“纳税调整后所得”(第2列)与“当年亏损额”(第5列)。
    • ❌ 未区分企业类型导致结转年限错误(普通企业填10年列)。
    • ❌ 重复弥补(如2025年已补亏损,2025年再次填报)。

系统填报操作(电子税务局)

  1. 数据关联
    • 第2列数据自动取自主表(A100000)第19行。
    • 第7列合计数自动返填主表第21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 校验规则
    • 第7列 ≤ 第5列 - 第6列(不得超额弥补)。
    • 第7列合计 ≤ 主表第20行“当年可弥补亏损额”。

政策依据

  1. 基本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18条(5年结转)。
  2. 延长结转:财税〔2025〕76号(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10年)。
  3. 2025年新政: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6号(允许用当年所得直接弥补历史亏损)。

提示:实际填报时需结合企业具体亏损结转台账,确保数据追溯准确,若涉及跨境亏损弥补、清算等复杂情形,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