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登记表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境内支付方(扣缴义务人) 在向境外非居民企业支付款项时,需进行合同备案,并依法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备案登记表是税务机关审核扣缴义务的重要依据。

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备案登记表主要内容

以下为通用模板(具体格式以当地税务局要求为准):

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

项目
扣缴义务人信息
- 单位名称 境内支付方的全称(与税务登记证一致)
- 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号
- 地址、电话 注册地址及联系电话
- 开户银行及账号 用于扣缴税款的银行账户信息
非居民企业信息
- 名称(中英文) 境外收款方全称(需与合同一致)
- 所在国/地区 如:美国、香港、新加坡等
- 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编号 如有需填写(避免双重征税)
合同信息
- 合同名称 如“技术服务合同”“特许权使用协议”等
- 合同编号 合同唯一编号
- 签订日期 年/月/日
- 合同有效期 起止日期
- 合同标的及金额 详细说明服务内容/知识产权类型,合同总金额(外币需注明币种)
- 支付条款 支付方式、时间节点(如分期支付需列明每期金额)
涉税事项
- 应税所得类型 □ 股息 □ 利息 □ 特许权使用费 □ 财产转让收益 □ 租金 □ 其他(请注明)____
- 适用税率 □ 10%(常规) □ 税收协定优惠税率(如:7%、5%) □ 其他:____%
- 计税依据 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根据合同约定)
- 预计扣缴税额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应支付金额 × 适用税率
声明与签章
- 声明内容 “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愿承担法律责任。”
- 扣缴义务人签章 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 日期 备案提交日期

关键注意事项

  1. 备案时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首次支付前必须完成。
    • 变更(如金额、支付条款),需重新备案。
  2. 税收协定优惠

    • 若申请协定优惠税率(如低于10%),需同步提交:
      • 《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
      • 境外企业所在国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需公证认证)。
  3. 资料清单(需与备案表一并提交):

    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合同复印件(外文合同需附中文译本,加盖公章);
    • 非居民企业税务登记证/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 支付凭证(如银行汇款单);
    •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技术合同备案证明等)。
  4. 常见错误

    • ❌ 混淆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增值税由境内购买方代扣(税率6%),企业所得税由支付方代扣(税率10%或协定税率);
    • ❌ 未区分含税价/不含税价:若合同约定“税后金额”,需倒算税额(公式:税前金额 = 税后金额 / (1 - 税率));
    • ❌ 遗漏备案环节:直接支付款项导致被追缴税款+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

操作流程

graph TD
    A[签订跨境合同] --> B[30日内准备备案资料]
    B --> C[提交至主管税务机关]
    C --> D{审核通过?}
    D -->|是| E[领取备案回执]
    D -->|否| F[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
    E --> G[支付款项时扣缴税款]
    G --> H[次月15日内申报缴税]

政策依据

  1.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7号》:明确源泉扣缴操作规程及备案要求。
  3. 《税收协定》:中国与110+国家签订的协定(如中美、中港协定),可降低税率。

模板下载

  • 官方获取途径
    登录主管税务局官网 → “办税指南” →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栏目下载最新表格。
  • 示例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表格下载入口(搜索“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

提示:各地税务局执行细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操作前咨询当地12366或专管员,涉及大额支付或复杂条款时,建议提前与税务师沟通,避免合规风险。

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