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增值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即征即退(针对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
- 适用对象:
-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 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或进口软件进行本地化改造的企业。
- :
- 对实际税负超过 3% 的部分实行 即征即退(销售软件产品增值税税率13%,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退还)。
- 退税资金需专项用于研发、扩大再生产,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 依据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增值税加计抵减(2025年新政策)
- 适用对象:
- 高新技术企业(需取得有效证书)或 科技型中小企业(需入库登记)。
- 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企业(2025年起政策合并)。
- :
- 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 15% 加计抵减应纳增值税额(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 公式:
应纳税额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加计抵减额
加计抵减额 = 当期进项税额 × 15%
- 关键要求:
- 企业需同时满足:
✓ 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
✓ 2025年1月1日及以后设立的企业,需从事特定行业(如科技推广、研发服务等)。 - 不可结转:当期未抵减完的加计抵减额不得结转下期。
- 企业需同时满足:
- 依据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43号)
增值税留抵退税(全行业适用)
- 适用对象:
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含高新技术企业),但需满足:- 纳税信用等级 A级或B级;
-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税、虚开发票等行为。
- :
- 增量留抵退税:2025年4月1日后新增的留抵税额可申请退还。
- 存量留抵退税:2025年3月底前的留抵税额可一次性退还。
- 退还比例:
- 微型企业:100%
- 小型/中型/大型企业:60%-100%(分行业)
- 高新技术企业优势:
因研发投入大、设备采购多,进项税额积累快,更易符合退税条件。 - 依据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4号)
出口退(免)税
- 适用对象:
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如软件、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的企业。 - :
- 退税率:根据产品编码(HS Code)适用 0%-13% 不等的退税率。
- 零税率:对研发服务、软件服务等实行增值税零税率(免抵退)。
- 关键操作:
需在首次出口前向税务机关办理退(免)税备案,并按规定申报单证(报关单、外汇收汇凭证等)。
关联优惠(间接影响增值税)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
- :
-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可按 100% 加计扣除(2025年起提高至 120%)。
- 间接影响增值税:研发投入增加 → 进项税额增多 → 可用于加计抵减或留抵退税。
- 依据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7号)
注意事项
- 政策叠加选择:
- 即征即退 与 加计抵减 不可同时享受(需二选一)。
- 加计抵减 与 留抵退税 可同时适用。
- 资格维护: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需在有效期内(3年),到期前需重新认定。
- 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每年更新入库信息。
- 地方性政策:
部分地区(如深圳、上海浦东)对高新技术企业有额外增值税返还或补贴,需关注地方政策。 - 申报流程:
- 加计抵减:通过电子税务局填报《增值税加计抵减声明》。
- 留抵退税:提交《退(抵)税申请表》及附列资料。
操作建议
- 优先适用加计抵减:
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加计抵减政策(15%)可直接减少当期应纳税额,操作简便且无需额外备案。 - 优化进项结构:
增加研发设备、技术服务采购,提升可抵扣进项税额基数,最大化加计抵减或留抵退税效果。 - 定期政策更新:
增值税政策调整频繁(如加计抵减政策2027年到期),建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或专业税务顾问跟踪最新动态。
政策依据汇总
| 政策类型 | 文件名称 |
|---|---|
| 软件即征即退 | 财税〔2011〕100号 |
| 加计抵减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43号 |
| 留抵退税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4号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7号 |
建议企业结合自身业务模式,在专业税务人员指导下选择最优政策组合,确保合规享受优惠,如有具体行业或地区疑问,可进一步补充说明,我将为您针对性解答。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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