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既不是纯粹的国税,也不是纯粹的地税,而是一种共享税,这意味着它的征收管理权统一由税务部门负责,但其税收收入需要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分配。

企业所得税是国税还是地税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以下是详细解释:

📌 1. 征收管理机关的统一(国地税合并后)

  • 历史背景: 在2025年国地税机构改革之前,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确实存在分工:
    • 国家税务局(国税): 负责征收中央企业、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海洋石油企业、以及2002年1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企业(原由地税征收的除外)等的企业所得税。
    • 地方税务局(地税): 负责征收2002年1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地方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的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国税征收范围)。
  • 现状(2025年改革后): 自2025年7月20日起,原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正式合并,组建了新的国家税务总局XX省(市、区)税务局及其下属机构。全国范围内只有一个统一的税务征收系统,不再有“国税”和“地税”之分。 所有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无论其性质或注册时间,都由合并后的税务部门(即现在的税务局)统一负责征收管理

📌 2. 税收收入的分配(共享税性质)

虽然征收管理统一了,但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收入并非全部归属中央或地方,而是按照规定比例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进行分享,这就是它作为“共享税”的核心体现。

  • 分享比例:
    • 中央固定收入部分: 特定类型的企业所得税收入100%归中央,主要包括:

      铁路运输、国家邮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 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部分: 除上述100%归中央的企业之外,其他所有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收入,均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享。
      • 目前普遍执行的比例是: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
      • (注:这个比例在不同时期、不同区域(如特定经济区)或针对特定政策(如西部大开发)可能会有微调,但60:40是当前最主流的分享比例。)

📌 3. 总结关键点

  • 征收主体: 统一由合并后的税务局(即国家税务总局及其下属机构)征收管理。 不再区分“国税”或“地税”征收。
  • 税种性质: 共享税。 这是指其税收收入需要在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之间进行分配。
  • 收入归属:
    • 特定中央企业(如大型国有银行、铁路、邮政、石油等): 所得税收入100%归中央
    • 其他所有企业(绝大多数企业): 所得税收入按比例分享(目前主流为中央60%,地方40%)。

📌 4. 如何理解“国税”或“地税”的旧概念?

  • 在国地税合并前的语境下,企业所得税同时涉及国税和地税的征收范围,所以不能简单地归类为其中一种。
  • 在国地税合并后的今天,“国税”和“地税”作为独立征收机关的概念已经消失,讨论企业所得税是“国税”还是“地税”已经没有实际意义,因为征收主体是统一的。
  • 现在更有意义的区分是:
    • 征收管理机关: 统一的税务局。
    • 税收收入归属: 中央固定收入、中央地方共享收入(按比例分成)。

企业所得税是共享税,它由合并后的国家税务系统统一征收,但其税收收入大部分(中央60%,地方40%)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分享,只有少数特定大型央企的所得税收入100%归中央,它既不是纯粹的“国税”(中央税),也不是纯粹的“地税”(地方税),而是具有明确收入分享机制的中央地方共享税。🧾💼

企业所得税是国税还是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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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需要了解具体企业的所得税如何分配,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因为具体比例可能因企业类型和所在地区政策而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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